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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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建筑特征是主体是特定的、客体是工程特定的以及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发包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承包

一、建筑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工程特征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特征是:

1.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发包,分发包人是承包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建筑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工程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发包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承包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建筑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

2.客体是工程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发包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分包的部分。

3.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不过这也恰说明,我们需要发展分包市场并对其引导、管理和监督。

二、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在线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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